《安驻云物业企业合作协议》
本协议系由深圳市新万腾科技有限公司与所有使用安驻云服务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团队等)(以下简称“用户”)对安驻云的使用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使用安驻云的任何服务即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本协议适用于任何安驻云服务,包括本协议期限内的用户所使用的各项服务和软件的升级和更新。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安驻云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询问,安驻云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一、安驻云服务内容
  1. 1.本条款中“服务”指:安驻云向您提供的云物业管理系统和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
  2. 2. 安驻云物业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技术支持、升级:安驻云负责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系统相关的日常维护、技术支持服务,以及软件使用版本的升级。
  3. 3. 系统操作培训:安驻云负责对您企业的操作人员和技术维护人员进行培训,以辅助您企业的相关人员熟练规范使用安驻云物业管理系统。
  4. 4. 系统检查:安驻云负责对物业管理系统进行例行检查,包括数据库服务器、PC端及手机端软件,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正和优化。
  5. 5. 技术咨询:安驻云随时为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服务热线:4008-891-091。
  6. 6. 微信公众号申请、代运营:您提供微信公众号申请资料,由安驻云负责申请开通后,将公众号接入安驻云物业管理系统(如您已开通微信公众号,需要提供该已开通的公众号,由安驻云接入安驻云物业管理系统,并配合进行系统调试)。您使用安驻云物业管理系统期间,由安驻云代运营微信公众号。
二、免费提供服务
  1. 1. 安驻云物业管理系统目前免费为您提供服务。
  2. 2. 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您至少应在服务期满的10天前续约。
三、权利
  1. 1.您的权利
    • 1.1 您有权对安驻云物业管理系统服务情况进行反馈,并提出意见。
    • 1.2 在协议期内,您对安驻云所提供的云物业管理软件系统具有使用权,享有系统维护升级、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的权利。
  2. 2.安驻云的权利
    • 2.1 为了保障您更稳定地使用安驻云物业管理软件系统,安驻云在服务过程中有权向您寻求提供配合、协助和支持。
    • 2.2 安驻云拥有物业管理软件系统的全部版权及所有权。
    • 2.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安驻云可根据实际需要中断向您提供服务,对因此而产生的不便或损害,安驻云不承担任何责任:
      2.3.1定期检查或施工,更新软硬件等,安驻云有权暂停服务,并提前通知您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同时安驻云会尽快完成维护、更新工作;
      2.3.2 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
      2.3.3 网络提供商线路或其它故障;
      2.3.4 不可抗力及其他第三方原因;
      2.3.5 您存在有违法之虞或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之虞的行为或可能导致安驻云被追究责任的行为,或安驻云已收到第三方发来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 2.4 安驻云代运营您的微信公众号,且安驻云将在您的公众号菜单植入“安驻商汇”链接作为免费提供安驻云物业管理软件系统的合作基础,如您单方面取消接口,安驻云有权终止服务。
四、义务
  1. 1.您的义务
    • 1.1 您须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安驻云物业管理系统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等事宜,并确保操作人员能熟练规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合理操作系统。
    • 1.2 您方的工作人员变动时,须安排好安驻云物业管理系统的内部交接事宜,也可提前预约安驻云进行培训。为保障您的工作衔接顺畅,安驻云共可提供3次系统化培训(如您因特殊情况有额外培训需求,双方另行协商预约)。您在使用安驻云物业管理系统过程中,如因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系统故障、信息错乱或泄露等后果,由您承担。
    • 1.3 您在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后,安驻云为您开通云物业服务账号,您可使用该账户接入安驻云物业管理系统并使用相关的服务,成为安驻云的合法用户。如由于您的原因导致的安驻云账户、密码或其他任何内容、信息等被泄露、盗用等,安驻云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 1.4 您须对安驻云所提供软件的知识产权和版权进行保护,禁止非法拷贝、解密,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您承担。
    • 1.5 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所上传、发布、存储、共享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违背社会风俗、社会道德和互联网一般道德和礼仪的内容;不存在其他任何不当内容。否则安驻云有权在不预先通知您的情况下立即屏蔽或删除此类内容,甚至暂停或终止您使用安驻云物业管理系统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2. 2. 安驻云的义务
    • 2.1 安驻云须安排专人负责为您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安驻云物业管理系统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等事宜的培训,确保您方的操作人员能熟练规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系统有更新、操作方式有更改时,均应安排人员为您方的操作人员做好培训工作。
    • 2.2 安驻云须确保物业管理系统的稳定性,如系统发生故障,安驻云应及时响应并解决问题。
    • 2.3 安驻云设立服务热线4008-891-091,并确保您能随时通过该服务热线联系安驻云进行相关问题的反馈。
    • 2.4 安驻云有责任保证做好您的数据保密,防止泄露。
五、保密条款
  1. 1. 保密资料指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技术及非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软件硬件、技术说明、设计等)。
  2. 2. 本协议任何一方同意对获悉的对方之上述保密资料予以保密,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除非国家机关依法强制要求或上述保密资料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外,接受保密资料的一方不得对外披露。
  3. 3. 本协议双方明确认可各自用户信息和业务数据等是各自的重要资产及重点保密信息。本协议双方同意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信息等不被披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
  4. 4. 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六、期限与终止
  1. 1. 服务有效期自安驻云收到您支付安驻云款项之日起计算,并以款项数额及现时有效的安驻云服务价格体系为依据确认相应服务期限。
  2. 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 2.1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 2.2 您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或法律规定时,安驻云有权提前终止服务。
  3. 3. 安驻云与您服务关系一旦达成,除了安驻云的服务对您的产品产生影响造成您对安驻云服务严重不满意的情况之外,您提前解除服务安驻云将不会退回剩余款项。
七、违约责任
  1. 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中违反协议要求的,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如一方违约致使协议目的无法达到,另一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八、免责条款
  1. 1.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2. 2. 由于运营商或互联网或通信系统的中断或无法运作、技术故障、计算机错误或病毒、黑客攻击、信息损坏、数据丢失或其它在服务提供者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导致本服务无法正常使用时,安驻云不就由此产生的损失或破坏而向您或您的用户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1. 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与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 2. 协商或仲裁。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如一方向另一方送交解决争议书面通知后【90】日内仍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安驻云所在地仲裁委员会。
  3. 3. 持续的权利与义务。当发生争议或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义务。
十、附则
  1. 1、本协议附件、安驻云官网相关版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合同等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有任何前述约定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附件、安驻云在相关版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签订的合同为准。
  2. 2、如果任何条款在性质上或其他方面理应地在此协议终止时继续存在,那么应视为继续存在的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但不局限于保证条款、保密、知识产权、法律和管辖地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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